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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 13 个小时,重庆市高院 4 月 6 日上午 9 点 30 分许开庭审理的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案(即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庭审在当晚 10 点 30 分结束。
2020 年 11 月 2 日,家住重庆南岸区锦江华府的张波将 2 岁的女儿雪雪(化名)、1 岁儿子洋洋(化名)从 15 楼的家中摔下楼,致 2 名孩子死亡。南岸警方侦查发现,这起故意杀人案的嫌疑人除张波外,还有其女友叶诚尘。
重庆市五中院经一审审理认为,张波、叶诚尘突破人伦底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两人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叶诚尘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
据此,重庆市五中院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一审判决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人提出上诉。
参加该案二审的旁听人员 4 月 6 日晚告诉记者,二审庭审中,张波、叶诚尘当庭翻供。张波表示孩子坠楼系意外,不是他摔下去的。叶诚尘则表示,警方恢复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的杀害两个小孩的共谋内容,只是两人冲动的商讨,并没有想去实施,并称自己有精神疾病。“对于他们的翻供及辩护人的辩解,出庭检察官通过一组组证据、视频资料予以回应。”
旁听人员表示,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人和出庭检察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认为该案庭审焦点有包括两被告人主从犯问题、取证程序等共 7 个,其中有 3 个已当庭进行回复。
4 月 6 日 22 时 30 分许,法庭宣布休庭,表示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