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相关资料图)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

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之情形;

岗位的任职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结果,同意聘任杨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

    聂丽洁        程志堂         茹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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