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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华商日报》、菲律宾《世界日报》《联合日报》采用中新社海南分社稿件,题目: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政策实施两年来货值超32亿元
海口海关4日发布数据介绍,海南自贸港最具含金量的政策——加工增值超30%免关税政策(简称“加工增值政策”)实施两年来至今年6月30日,海关共监管加工增值内销货值约亿元(人民币,下同),免税额约亿元。
加工增值政策是海南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021年7月8日,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政策率先在洋浦保税港区落地实施,并先后扩展至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符合产业政策条件的企业实施。两年来,政策红利不断释放,惠及粮油、肉类、水产、医疗器械、钻石珠宝、高性能新材料等各类生产制造企业。
加工增值政策为企业带来“真金白银”。近日,海南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在海口海关所属洋浦海关申报进口的吨溴化环氧树脂放行出区,享受免征税款近4万元。企业负责人彭峻表示,生产料件通过“径予放行”通关模式直接从港口快速提离至厂房开展加工增值业务,实现了政策优势叠加。
首家享受加工增值政策的企业海南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关务经理倪伟表示,企业进口原料因国际价格波动等原因,利润空间很小,适用加工增值政策后已累计享受优惠超2亿元,企业计划进一步扩大产能。
为让更多企业参与享惠,海口海关正在联合地方政府开展调研,筛选适配企业,加大对企业的信用培育力度,目前海南省高级认证企业由最初的20多家增加至65家。(完)